附表二
技术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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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总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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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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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文件中没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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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指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的《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投标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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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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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参与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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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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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技术标评审中,响应性、承诺性内容不应作为评分因素,可在该表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标准须具备可操作性。
2.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3.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附表三
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
工程名称:
序号 | 投标人 评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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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有申明哪个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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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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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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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投标报价相比存在1%或以上误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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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指招标文件第四章提供的经济标投标文件的格式的《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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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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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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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无《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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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制机器硬件 信息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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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4.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评委签名: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项目管理机构(70分) |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 70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本表附件:附表四-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表》的,得5分;不满足《项目管理岗位配备基本要求表》的,本项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12分): ①具备管理经验10年(不含)以上的,得8分;3年≤管理经验≤10年,得4分;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②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本单位以项目负责人岗位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5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项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备注:具备管理经验的年限以大专(或以上)学历证书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同时满足上述情形的,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2)技术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12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8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②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本单位以技术负责人岗位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5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项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备注:同时满足上述情形的,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3)质量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12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8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②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本单位以质量负责人岗位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5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项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备注:同时满足上述情形的,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4)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本小项累计最高12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8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②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本单位以安全负责人岗位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5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项得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备注:同时满足上述情形的,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5)造价负责人(本小项累计最高5分): ①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造价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没有获得或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②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本单位以造价负责人岗位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5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备注:同时满足上述情形的,只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6)给排水工程师: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 (7)水土保持工程师: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 (8)测量工程师: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 |
企业资信 (30分) | 企业业绩 | 12 |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5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多得12分。 |
工程奖项 | 8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承接的建筑工程类项目(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奖项的,每项得8分;本项最高得8分。 |
工程研发 能力 | 4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工程类软件著作权的,按证书个数由高至低排名,第1~3名得4分;第4~6名得3分;第7~9名得2分;第10~12名得1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
第三方评价 | 6 | 1、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被评为省级或以上“先进单位”称号的连续年限: (1)连续7年(含7年)以上的,得3分; (2)连续6年的,得2分; (3)连续5年的,得1分; (4)连续4年的,得0.5分; (5)连续3年及以下的,得0.25分; 未获得或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
2、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每缺少一项减1分;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提供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信息查询系统“http://cx.cnca.cn/”的网站查询结果打印页,证书状态应处于“有效”状态,否则不得分。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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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采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其拟派的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职称均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投标人采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其拟派的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职称均须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否则该项不得分。
2、投标人采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所获奖项应为使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完成的建筑工程项目所获得的奖项;投标人采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所获奖项应为使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完成的市政工程项目所获得的奖项;否则该项不得分。
3、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得兼任,除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执业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外,还须提供近1个月(2024年6月)在投标人单位(含投标人分公司人员,但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人员)。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原件清晰扫描件。各专业人员专业名称以职称证的专业名称为准,如职称证上无专业名称,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得分。
(2)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业绩证明扫描件:
A.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的,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须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EPC合同施工部分(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或EPC合同施工部分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业绩库内的验收材料中的列明的竣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材料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没有明确担任岗位或没有提供证明为项目负责人或担任岗位不清晰的均不得分。
B.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的,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需要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EPC合同施工部分(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能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没有明确担任岗位或没有提供证明为项目负责人或担任岗位不清晰的均不得分。
(3)拟担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扫描件。需要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EPC合同施工部分(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能证明其相应岗位,没有明确担任岗位或没有提供证明其担任岗位或担任岗位不清晰的均不得分。
4、企业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业绩证明扫描件:
A. 采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须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名称、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的项目业绩编号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EPC合同施工部分(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或EPC合同施工部分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B. 采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不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需要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验收记录或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或EPC合同施工部分(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5、工程奖项:
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①奖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交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②奖项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或EPC合同施工部分(不含补充合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情况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1)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2)评标委员会对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工程获奖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奖项上传件为依据。
3)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质量类奖项;省或市级奖项指的是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类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技术创新、QC成果、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不参与计分)。只计算房建类(或市政类)工程奖项,其他非房建类(或市政类)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装修等获奖不参与计分。
4)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否则不予计分。
5)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项只计一次得分。
6、工程研发能力:
软件著作权以证书所列主要完成单位为准,软件著作权时间以登记日加盖国家版权局登记专用章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和软件著作权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http://www.ccopyright.com.cn)的网页查询清晰截图,不满足上述情况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总数量相同的投标单位,按同一排名计分:假设总数量相同的投标单位为M 个,按同一排名名次为N,总数量与之紧挨的下一个单位的排名名次为(M+N)。
7、第三方评价:
(1)“先进单位”连续年度须包含最近2023年度;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评价(评定)年度为准。若发证机构为协会的,还须提供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否则不予认可。不符合上述情况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认证证书须是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前获得且在有效期内的才可计算得分,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页的截图,同一项认证获得有多个证书的按其中一个计分一次,只计算本公司证书(分公司及子公司不计算),不满足上述情况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8、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若投标人满足多个档次的,按最高档计分。
9、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截图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该项不予认定。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四-1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基本要求表》
项目管理团队 | 数量 | 基本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有效的注册造价师(不含二级注册造价师)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证书 | 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按要求提供网上截图。 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须另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查询网站(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查询结果网上截图,且执业状态栏显示“正常”的才予以认定,不提供网上截图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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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工程师 | 1 | 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水土保持工程师 | 1 | 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测量工程师 | 1 | 具有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环保工程师 | 1 | 具有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
安全工程师 | 1 | 具有安全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 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